食品营销,冰火两重天 无论什么年代,什么人群,吃,总是人的第一需求。所以有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不同生存环境下的人们,对这句话的理解却可以有天壤之别。李肇星在北大演讲忆苦思甜说:“我挨过饿,知道什么是人权。你挨过饿吗?”李大使强调的是吃饭是基本人权。在挨饿的时代,吃饱肚子确实是件天大的事。今非昔比,如今物质丰富,尽管我们仍然要天天吃得饱,还要吃得好,但对“民以食为天”的迫切感却不那么明显了。人们对于吃的关注点早已经从对“吃饱”的忧虑,转变为琢磨着怎么吃得更好、更舒服了。 吃饱容易满足,吃好就大有学问了。所谓众口难调,吃好的需求实在千差万别而且朝秦暮楚,实在是让食品企业觉得头疼的事情。山西有家做冰激凌的小企业,虽然才实际生产不足三年的光景,但样品室里的包装琳琅满目,貌似大企业。老板很苦恼地说:“一个口味就得一种包装,现在口味换得我都不知道多少了。还不知道明天流行什么!”其实,在我看来他们的问题还不单纯是个口味问题,恐怕品牌弱势将是其长期的痛。这类冰品的品牌繁杂,但真正有市场的却只有少数的几个大品牌。在这个夹缝里混口饭吃确实不那么容易。 说到品牌,食品行业从品牌建设角度来看有两个极端化的现象,一个极端是品牌竞争充分到白热化,一个极端是品牌营销的理念还没有建立起来。比如酒类,尽管香型、工艺、产地等是基本竞争点,但最终都体现在品牌上了。酒类、软饮料等的竞争基本上处于高度的品牌竞争阶段;而另一个方面,比如面粉,尽管从企业角度多数已经开始甚至完成品牌化,但在消费市场上,品牌的忠诚度还很弱,也就是说,很多时候消费者对面粉品牌的关注实在太少了。 无论怎么说,食品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特殊就特殊在食品的种类之多非其他任何行业所能比。而食品营销的研究,大家也往往关注市场热点产品,比如酒营销,甚至更细化到白酒营销、葡萄酒营销、啤酒营销的程度。其热闹程度足另这个行业里其他品类加起来也赶不上。而对食品行业的整体研究,以及对其他食品的营销研究显然也少得多。甚至我们还缺乏一个对食品的营销角度的分类。这一冰火两重天的极端现象,在其他行业是难以看到的。 依据消费需求的食品新分类 目前我们习惯的食品分类是以原料为基础、消费为导向为标准的,比如豆制品、乳制品之类,再有酒类、饮料类等。这些分类的好处是便于不同企业对号入座,也便于消费者分类购买,很明显是适合超市采用的分类标准。目前营销界也沿用这个分类方式,其结果就是把食品营销细化为具体类别的营销,如酒类营销、豆制品营销等。在营销研究上做了很多重复性的工作,对食品企业的普遍意义反而很小。看似营销细化了,其实倒缺乏了针对性。比如有的管理咨询机构进行食品品牌化研究,只是把具体食品的品牌建设放进品牌建设的普遍理论体系里去,说是酒营销也适用,说是方便面营销也可以。这样的研究和方案对具体企业来说,很显然是缺乏实际指导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