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为什么不将奇瑞送上法庭(3)

2008-11-25 20:15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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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Google的营销“神偷”技能即开始显山露水。当时网民们发现,不知怎么地,它的标识上就多了一只举着火炬的袋鼠。2006年都灵冬奥会期间,Google更让其出色的的Logo图案与冬奥会的赛事保持惊人的一致。当冬奥会主项目是滑雪时,Google上就一定会出现滑雪的卡通人物。当冬奥会主项目是跳水时,Google上就一定会出现跳水的卡通人物等等。随奥运会而改变标识的创意,让数以亿计的网民想不误认Google与冬奥会存在合作关系都难。简直堪称营销神偷界的经典楷模。

    第三条,利用新闻和广告做误导性传播,“诱导”消费者产生相关联想。

    奥运营销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人们在关注奥运会的同时,能够关注并记忆与奥运相关的产品和品牌。“巨多金”的奥运会正式赞助商们,可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宣告这种关联性。而囊中羞涩的穷蛤蟆们则不能。它必须在塑造完与奥运相关的形象或概念后,进行快速的、大量的以新闻为主的关联性传播工作,以达成无名有实的关联性认知效果。

    奥运营销史上恰恰有很多这种“地下情人”赛过“正房太太”的现象。

    1992年法国阿尔贝维尔举办的冬季奥运会期间,联邦快递在阿尔贝维尔市竖起了大量的广告牌,并且通过媒体进行了高密度的广告轰炸。这使得61%的观众认为联邦快递公司是冬季奥运会指定的赞助商。而其“明媒正娶”的合法赞助商却是美国邮递服务公司。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美国邮递服务公司因为忽视了对市场传播的投入,几乎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最终仅有13%的观众认为它是赞助商。

    这就好比一个财主,用贵重的彩礼娶回来了美妻,在洞房之后却对之吝啬之极,冷淡之极。但凡遇有偷心技艺高超的菜花大盗,被人抄了后路,落得个美妻跟人私奔,还卷走了满屋的金银财宝。所谓人财两空是也。  

    君子神偷而不为窃  

    可见,奥运会并非只是“巨多金”们的推广天堂。“穷蛤蟆”们只要有那份营销智慧,掌握上述“神偷基本法”,也可大显身手。

    很多的“巨多金”企业的营销主管相当鄙视像奇瑞五娃的打奥运会擦边球的企划。他们习惯了扛着银行的保险柜来做事,不习惯动脑筋做事,也不习惯省钱做事,甚至都羞于在世界500强以外的企业里做营销。拼命三郎爱成的认识却绝然相反:有钱做营销和会做营销是两码事。君子故穷,穷而不志短。君子故聪,聪而不呆。君子神偷,神偷而不为窃。

    所以,《京华时报》给奇瑞颁发“车展奥斯卡之最佳擦边球奖”,理当其所,让我们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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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微凉
连天红 品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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