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的10条品牌法则(3)

2010-03-27 08:50 来源:慧聪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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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广告即信息,信息即广告。

    互联网时代的先知、地球村的命名者——麦克卢汉说过“媒介即信息,信息即媒介”,套用其说法可以讲:广告即信息,信息即广告。数字化时代,一切能形成传播力的信息都是广告,一切好的广告都将成为病毒般可无限复制的的信息。企业将不只是产品制造者,更是信息制造者。通过整合娱乐、公益、活动等制造品牌信息的企业将是注意力之王。

     第七,媒介即终端,终端即媒介。

    终端与媒介是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两个基本界面,这一点不可改变;但企业家应该预见到的变化是:未来,所有的销售终端都会媒介化,而所有的媒介都有可能成为一个直销的平台;网络将媒介与渠道融为一体,将这点推向了极致。

    媒介与终端的边界逐渐模糊,任何一个渠道、终端都可以视为媒介,任何一个媒介都可以当做销售平台来对待;二者互为渠道、互为媒介,能作如此思考的企业必定能够引领市场。

     第八,软比硬更重要。

    将产品喻为营销硬件的话,价值、体验、互动、沟通、尊重、聆听便是营销的软件;当产品越来越趋向于同质化,软属性作为变量最大的元素也将发挥最大的竞争力。

    看看财富杂志500强名单的变化,你会发现,排在前面的公司越来越软,原先的硬公司越来越靠后甚至消失。

    今日的IBM与其说是一家电脑公司,不如说是一家服务公司;今日的苹果与其说是一家高科技公司,不如说是一家创意公司。

    未来,人们买的是一种产品,不如说买的是一种符合其生活方式的体验。

    认识到这一点有什么意义?

    无他,你的公司应该有更多元、更丰富、更感性的人才结构,以满足市场对价值、体验、互动、沟通、尊重与聆听的需求。

     第九,80当道。

    新十年,将是由80后定义与重塑品牌语言的时代。对于很多公司这是一种威胁,但这也给了新企业与新一代的企业家以机会。

    今日企业界话事的人,大多生于毛语录时代,新一代消费者看电视广告会觉得投放这些广告的企业老板是外星人,思维模式与语言都是上个世纪的风格,用句流行语:真的太out了!产品是卖给新一代,但品牌思维意识、沟通方式与目标人群在两条根本不可能交叉的轨道上运行;这样做,过去十年还可以敷衍;一旦80年代人的话语权得到巩固,这些做法很容易被淘汰。能像动感地带一样做得让新一代很有自己人感觉的那种品牌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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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毅聪
连天红 品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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