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好名字自己会说话(3)

2010-03-28 17:13 来源:慧聪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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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性的立场来说,一个企业为他的产品起什么名字,不管多么“异类”,只要法律许可,纯属是自己的事,企业追求的是出奇制胜的营销效果。

    不得不说的是,品牌命名重要性论调也有相应的反对派——“LG(垃圾)、TCL(太差了),这样的命名都能风行天下,何况聪明的命名?命名不重要,重要的是产品、资金,以及渠道、推广和终端。”——这就是反对“命名最重要”的营销人的理由。所以品牌名字也是活学活用的实战功夫,比如“芳芳”牌化妆品在国外的商标被翻译为“FangFang”,而fang在英文中是指“有毒的蛇牙”,如此一来,还有谁敢把有毒的东西往身上抹?笔者的名字——谭小芳也有一个fang,但是策划人、咨询业者嘛,犀利一点,凌厉一点,变幻如眼镜蛇一般,也算是不错的品牌联想。

    品牌,始于名称,也死于名称。品牌,生为传播,也死于传播。谭老师认为:虽然品牌名称是品牌的第一张名片,但一个品牌的成功绝非一个品牌命名、一个品牌典故、一个标志设计、一个商标保护能够解决的——品牌塑造是一个系统工程,之后的工作同样要做好,否则也很难成功。这一点值得注意和沉思。
 

    总之,要记住取一个好名字,是品牌运作的头等大事。也有很多同业咨询我,比如对于品牌更名、起名如何看。我的看法很简单——对于世界上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像父母给刚出生的孩子起一个名字一样,在任何一款新产品推出前后都会费点心思给他起个合适的名字,甚至部分企业会花很大心思来做这件事情,希望自己的“儿子”(产品)能够“一鸣惊人”,比如丰田。丰田加拿大分部为自己的新型跑车起了个“Tsunami”的名字(东南亚海啸发生前一年)。其实在这之前,他就因他的另一款命名为“Prado”(中文名“霸道”)的一则广告惹过麻烦,落了个撤换广告并向全中国人民公开道歉的下场。

    类似的品牌名字如湖南湘泉酒厂(股票简称为“*ST酒鬼”)的“酒鬼”,名字很通俗但很“异类”,所以在数年前自诞生后就很快“名扬全国”,卖的也不错。近几年该可能因为多种原因效益变得不太好、还被戴上了*ST帽子(注:依据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资料)。在刚推出“酒鬼”品牌时,业界和公众也发生过对这一“名字”的争论,但他们还是坚持这么做了。
 

公司标志
编辑:陈毅聪
连天红 品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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