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们对家具提出的功能和使用方面的要求; (二)人们对家具提出的精神和审美方面的要求; (三)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手段来达到前述的两方面要求。 关于明式家具的功能和使用,已有许多文章作了详细的探讨,而精神和审美方面的特点也有很多人从多种角度进行了研究。单纯从形式上来讨论明式家具的美学规律是不足取的,这不仅是由美学本身的抽象性和复杂性所造成的,而且更为主要的是形式美规律和人们审美观念的差异。应当指出:形式美规律和审美观念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前者应当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和永恒性的法则;而后者是随着民族、地区和时代的不同而变化发展的、较为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前者是绝对的,后者是相对的。明式家具之所以被认为是美的,这是因为它能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而在清代,它并不会被认为很美,否则清式家具就可能不会形成那种繁琐的风格特征了。 设计要素有机统一的视觉艺术 古今中外的家具,尽管在形式处理方面有极大的差别,但凡属优秀作品,必然遵循一共同的准则——多样统一。因而,只有多样统一堪称之为形式美的规律。至于主从、对比、韵律、比例、尺度、均衡……等等,都不过是多样统一在某一方面的体现,如果孤立地看,它们本身就不能当作形式美的规律来对待。 多样统一,也称有机统一,为了明确起见,又可以说成是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或者是寓杂多于整一之中。任何造型艺术,都有若干不同的组成部分,这些部分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只有把这些部分按照一定的规律,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就各部分的区别,可以看出多样性和变化;就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可以看出和谐与秩序。既有变化,又有秩序,这就是一切艺术品,特别是造型艺术形成必须具备的原则,如果一件家具,缺乏多样性和变化,则必然流于单调;如果缺乏和谐与秩序,则势必显得杂乱,而单调和杂乱是绝对不可能构成美的形式的。由此可见:一件家具作品要想达到有机统一以唤起人的美感,既不能没有变化,又不能没有秩序。 明式家具成功的最根本原因是设计要素的完美统一。 明式家具在线型构件的应用上是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这些线型历经木作匠师的智慧和创造,融会贯通,在传统技法上提炼概括成简练、流畅、刚劲的线型变化。 明式家具的直线应用自然、恰当,而曲线应用机敏,擅长用“C型”、“S型”等自由曲线及其组合形式。明式家具对线的应用有线型与线脚两种用法,线型贯穿融汇在家具造型之中,而线脚常用在家具的边抹和腿脚上。其线脚种类繁多,通常有文武线、竹板线、凹线、阳线、鲫鱼背线、双鲫鱼线、芝麻梗、方线、皮条线、半混面单边线、双混面单边线、凹面梅花瓣线、平面双皮条线等。线脚的深浅宽窄、舒敛紧缓、平扁高立稍有变化改观则会使家具发生变化,所以倘若细究,线脚又是千变万化的。 明式家具的线型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根据结构需要顺势取得再加以润饰,如明式家具一般以圆脚居多,但其腿脚的上下粗细变化自然,流畅秀丽。在束腰结构中腿脚向外兜转称外翻马蹄,只有腿脚外缘线内收则成内翻马蹄。这条由直线过渡成曲线的马蹄脚,衔接得非常自如流畅,光挺有力,有如奔马勒缰之势,在明式家具中比比皆是,在架上床、罗汉床、几、案、桌、凳等家具中广泛运用。 明式家具还擅长利用木结构的每一部件进行艺术加工,借以获得替木牙子、托角牙子、云拱牙子、云头牙子、弓背牙子等;有用于四周边框之间的椭圆券口、方圆券口、海棠券口等。而这些都是结构兼作装饰的部件,既起支撑和加固的作用,又在上面起线打挖或作浅浮雕,起着烘托的装饰作用。霸王撑,对角十字撑、吊挂楣子、锼空楣子等结构形式既增强了家具的坚固性又极具装饰性(图1)。 图1 图2 明式家具的文化内涵 形式是表象,内涵才是精髓。我们在从事明式家具拓展的过程中,如果只注重其外在的形式,那么就势必会陷入机械与教条的泥潭,甚至误入歧途,而难以得到有意义的开拓。 明式家具中隐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它以几干年中华文化为基础。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含蓄美、模糊性为其特性的,但是将其上升到观念的高度来研究、探讨其在设计中的作用在我国目前似乎做得还很不够;然而这种属于东方神秘主义范畴的中国古代哲学艺术观却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视。他们惊奇地发现代表西方最高科学成就的现代物理学与中国哲学所持的认识有很多相似甚至一致的地方。最新的考察表明:这两种认识的区别仅仅在于探索的方式不同,而其可靠性和复杂的程度都是相同的。中国的古老传统文化确实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今天去掌握和再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