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具史研究(6)

2010-04-29 09:48 来源:设计知识资源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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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易·系辞》中有一句名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所谓“形而上”即为“理念世界”,“形而下”即为“现象世界”。中国传统文人终其一生“格物致知”,通过参透现象世界来上达理念世界,由“器”上升到“道”。正如《庄子·养生主》中所描绘的“庖丁解牛”中所言:“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主流精英文化对于“道”的重视远远在“器”之上,“重道轻器”。晚清李鸿章曾说:“中国士大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以致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无事则嗤外国之利器为奇技淫巧,以为不能学。……盖中国之利器也,儒者习其理,匠人习其事,造诸两不相谋,故功效不能相并。艺之精者,充其量不过匠目而止。”1这段话道出了中国数千年“道”、“技”分离,“学”、“用”分离,或者更加精确地说,“科学”与“技术”分离的真相。

    手工匠人在传统社会的地位,是“制器”之人,他们通常没有文化,不习其理,而只习其事,不重视抽象理论,而只谋求具体效用。他们在社会中是“劳力者” 而非“劳心者”,是“制于人”,而非“制人”。这客观地造成了手工艺无法从理论上上升到“科学”,而上流文化精英的孜孜以求的“道”同样无法转化为有具体功效的“技术”。

    在本章中,我们将简单地来探讨明代手工业,即“制器”的发展状况,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明代的匠籍制度与匠役制度的演变;明代的官办手工业与民间手工业;明代手工匠人地位的提高;晚明道器合流的趋向。通过对整个手工业的发展状况的宏观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明代家具工艺的发展背景,理解明代家具生产的生成背景和社会环境,及它们对家具工艺有形和无形的影响。

    明代的匠籍及匠役制度的演变

    明代建国之初将天下百姓分为以下四种主要户籍:民籍、匠籍、军籍、灶籍。手工匠人列“匠籍”。明代因袭元代的匠籍制,但对匠户的控制已不如元代严格。名列匠籍的工匠,分为两类:一类叫“住坐匠”,长年在京城官营手工业中供职,廪食于官,每月一旬上工,二旬歇役;一类叫“轮班匠”,由各色工匠编成班次,轮班上工,以一季为限,工满放回,周而复始。轮班或分为五年、四年一班,或分为三年、二年、一年一班。

    十九年四月丙戌,定工匠轮班。初,工部籍诸工匠,验其丁力,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轮作三月,如期交待,名曰轮班匠。议而未行。至是,工部侍郎秦逵复议举行。量地远近以为班次,且制籍为勘合付之,赉至工部听拨。免其家它役。著为令。于是诸工匠便之。
                   -《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卷177

    上令先分各色匠所业,而验在京诸司役作之繁简,更定其班次;率三年或二年一轮,使赴工者各就其役而无费日,罢工者得安家居而无费业。于是给与勘合,凡二十三万二千八十九人。人闲便之。
                   -《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卷230

    明代的赋税与徭役分离、亲身应役的做法大约是源于明初商品经济的落后和货币流通的局限。然而这种低效率的徭役必然面临崩溃的压力。到明代中期,住坐在逃,轮班失班,雇人代役,管理混乱等问题逐渐暴露。到明英宗、宪宗朝,在逃工匠竟达数万人计,“天顺,四年七月庚辰,征天下逋逃工匠三万八千四百余名 ”,“成化,元年四月戊子,命捕在逃军民人匠凡一万八千五百九十二人”。于是“以银代役”的徭役改革逐渐在匠役改革中推广开来。

    十二年闰四月丙戌,福建福州府闽县知县陈敏政言四事:“……轮班诸匠,正班虽止三月,然路途窎远,往还动经三四余月;则是每应一班,需六七月方得宁家。其三年一班者,常得二年休息。二年一班者,亦得一年休息。唯一年一班者,奔走道路,盘费罄竭;……”
                    -《明实录》“英宗正统实录”,卷17

    五年闰二月壬午, 工部奏:“南京轮班各色人匠,虽皆取以供应朝廷造作之用,中间谙晓本艺者十无二三。以此先准南京工部左侍郎范理奏,令各出备工价顾觅在京高手造作供应。经今三十余年,彼此两得其便。……”
                    -《明实录》“宪宗成化实录”,卷64

    “以银代役”的制度从浙江发端,因其解脱了匠役的人身限制,免除了路途劳顿,也使得官办手工业得以雇佣真正手艺高超的匠人当班,故官民各得其便,逐渐在江西、湖广、福建等地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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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珏阗
连天红 家具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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