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椅子的组成及结构 木制椅子由前腿、后脚、座框、座面(或座垫)、椅背、椅脑、扶手和扶手档(仅扶手椅适用)等组成(图4)。其中前腿,按外型分,有三弯脚、鹅头脚、兽爪脚、车只脚、方脚、涡卷脚、回纹脚、马蹄脚等(图5)。
木制椅子的结构比较简单与统一,主要结构部位为坐框,坐框本身采用三角塞角配合榫槽结合、加胶水及木螺钉加固;坐框与四脚采用圆榫结合、加胶水及螺栓(或木螺钉)加固(或组装)。 3 椅子的品质要求 3.1 材质要求 椅子应选用桦木、柞木、橡胶木、水曲柳、红木等材质硬度为中上的材料,以保证椅子的牢固性。配料的注意挑出含髓心、腐朽、开裂、大活节、大旋涡纹及轻质的边材材料。 3.2 尺寸误差 椅子水平误差不能超过2mm;椅面必须居中,误差不能超过6mm。 组装缝:椅背、椅框侧档、椅框前档所允许的最大接缝是0.4mm。 3.3 椅垫要求 软垫的木椅要有4个三角塞角用胶水和螺丝固定。后面的三角塞角要使用榫槽结合结构,每块三角木必须旋入4枚木螺丝。 椅垫的面料、海绵必须有阻燃性能,布料还要有防水(污)性能。面料图形应完整、图案连续,应无明显色差、线头、异色线条。 椅垫有时会要求留有扎带和切口或在底部打孔以通风透气。 3.4 坐椅的型式试验: 坐椅经过耐久性、强度(椅面、椅背静载,椅腿向前静载,椅腿跌落,椅背冲击)、椅后倾稳定性测试后,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相关零部件不应断裂或豁裂。 (2)用手掀压应为牢固的部件时不应出现松动。 (3)零部件不应出现损坏或变形。 (4)木螺钉或五金连接件不应松动。 3.5 其他 室内用椅子必须有固定的脚钉,脚底无油漆颜料污染物,以免污染地毯。藤编部件要编织整齐,表面平滑,不剌手,无断裂藤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