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每个单元格而言,体积要比明代的“亮格”小了许多,但就整件家具而言,其体积是“亮格”的好几倍。顾名思义,这种变化的产生是为了用来摆放文玩器皿的。 从这种家具的功能和其本身的形式上看,都是富有装饰效果的清式风格。同时,从(图9)多宝格上,我们又看到了清式家具装饰的惯用手法,用"拐子"作为多宝格的圈口。所以,有人也把多宝格看作清式家具的代表。 树根家具 明代和清代在树根家具的制作上也存在不同的制作方法。明代的树根家具,讲究利用天然树根自然形成的造型,不加修整或稍加修整,提倡天然形成为上品,因此颇具自然情趣,深得人们喜爱。由于自然形成,所以某些大尺寸家具是绝对制作不出来的,例如不可能有架子床、柜子等大型家具。可以说,明代的树根家具是在其自然形式的基础上来表达设计者的用意,而清代的树根家具则是借助树根材料来表达设计者的思想。 清式的树根家具严格地来说应称为“用树根为原料制作的家具”,就像木制家具一样,树根家具有榫卯,有栽梢,甚至用特殊的腻子来弥补部件上造型的不足,或与其他材料一起制作,例如与木料一起混用(见图10)。这样,各种类型的家具都可以以树根的形式出现。清式树根家具的这种做法扩大了树根家具的品种,但失去了自然的情趣,因而无法与明代的真树根家具相提并论。 我们仅仅通过以上几件家具的对比,不可能全面而准确地把清式家具的起源等问题说清楚,但可以证明清式家具风格在康熙晚期已基本形成,与明式家具相比,在风格上有本质的不同。明式家具求意,清式家具重于形式,特点是求创新,富于变化,装饰性强,风格为整体粗犷但讲究细部装饰。清式家具虽与明式家具风格截然不同,但是在明式家具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并非是完全独立的创新。因此,即使是典型的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也有着渊源的关系与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