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家具的造物之美(2)

2010-04-23 10:16 来源:设计知识资源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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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古典家具装饰来看,装饰上的“饰极返素”表现为“归趣本真、淡美自然”的特征。就漆饰而言,在明代,民间家具的漆饰比较简朴,许多婚宴家具喜用红漆,吉祥喜庆;文人士族家具则多取淡赫浅褐,或取材质本色,以寻求一种淡雅天然之趣。特别是利用蜡饰工艺对家具进行处理,充分呈现了材质的天然纹理和色泽之美。在结构装饰方面,象牙头、牙条、券口、花饰等结构装饰件,与家具整体造型浑然一体,没有任何娇柔做作之感。在雕饰或镶嵌上,明式家具的装饰是精雕细琢,常以小面积的点缀形成一种虚与实、凸与凹、光滑与粗糙、明与暗的对比,以饰增华,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素雅。

  总之,中国家具尽管自古以来创造了许多装饰之法,并出现了清式家具一类的装饰精品,但从主流来看,从大众的审美来看,与西方家具一直以来强调装饰性相比,中国古典家具的求“素”应是装饰中的一种特有原则与规律。从早期家具的纯朴、魏晋五代家具的飘逸、宋代家具的雅致、明式家具的秀美,无不是中华民族“ 尚清”哲学的反映和“饰素”审美的隐现。
  3 色雅

  “雅”作为一种文化,体现的是一种“书卷气”。中国的文人,大多尚“雅”,“风度要儒雅,衣着要淡雅,趣味要高雅,言谈要文雅,摆设要典雅。”学者尚刚认为,“优雅是中国工艺美术的高明之处,也是其他国度不具备或颇欠缺的最大艺术特色。”“雅”作为一种美学风范和境界,表现的是一种清新、素雅、端庄之风格。“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应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陈设上的恬静和色泽上的清新。

  这里,笔者重点谈谈中国古典家具在色泽上的整体崇“雅”观。就家具色彩而言,它应是家具本身视觉效果及在环境中渲染作用得以体现的重要要素。家具色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是家具主体材料自身的色彩(即材质本色);其二是家具配件(五金件)和装饰件(如镶嵌件)所呈现的附加色彩;其三是家具经过涂装等人为加工工艺所呈现的装饰色彩。前一种体现的是“质”的特性,后二种则表现的是“文”的个性。中国人在文化上强调“文质彬彬”,追求“文”与“质”的和谐统一,实际上使得中国家具既强调“质”色的体现,又重视“文”彩的应用。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色”的运用就有“色多不鲜”的看法。《老子》中就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色指的就是“青、红、黑、白、黄”,与阴阳五行相对应,这几种颜色被视为正色,其余的颜色为间色。“雅者,正也”(《毛诗序》)。雅与俗相对,上层社会人士尚雅的心理,促使了他们选用高贵之正色。所以在汉代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楚式”家具,多采用“黑”、“红”二色搭配使用。后来,由于封建皇权的影响,人们对天神(黑色)的崇拜,转向了对大地(黄色)的敬重,黄色成为了帝王宝座的主色调。从先秦两汉到后世家具,家具的置色往往是以某一色为主调,甚至只用一种色彩,对于附加色彩,则常常在选用时更多地考虑其内容及象征意义。总的来说,中国古典家具色彩上的雅致之感应归因于魏晋时代雅俗文化的兴趣及明清时代雅文化的发展。尤其是明式家具,装饰上的尚清审美,反映在色彩追求上的朴素自然及无娇柔做作。在这样一种要求之下,家具采用木本色,不施油漆,应是最好的选择。透过木材本身的中性、温和之色彩,家具更显典雅别致。特别是紫檀、花梨等硬木材质纹理与色彩相得益彰,深受文人雅士或上层阶级欢迎与欣赏。

  4 质润

  “质感各有其独自的秩序,这种体验是不能被其他东西代替的,不是用语言所能表达的,需要直接地用肌肤接触或用眼睛观看,才能有生理的直接的感觉。”对器物而言,质感来自触觉方面的感受非常重要。从中国器物中可以读到中国人对“触觉”的敏感。同样是“玉”的雕刻,只有中国玉有触感,所以在中国文化里,产生了“玉”的文化,这是独有的。中国后来的瓷器与早期的玉器一样,为中华民族所独有,除了造型之外,其材质的温润应是中国文化的人文本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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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珏阗
连天红 家具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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