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与文人(二)(2)

2010-04-14 07:55 来源:中国明清家具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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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案的设计:“其中有三小物必不可少,一日抽屉……文人所需,如简牍刀锥,丹铅胶糊之属,无一可少……一曰隔板,此予所独置也……一曰桌撒……从来几案与地,不能两平,挪移之时,必相高低长短而为桌撒。”(桌撒即木楔子)床帐的安排:“床居外,帐居内,常也,亦有反此旧制,而使帐出床外者,善则善矣,其如夏月驱蚊,匿于床栏曲折之处,有若负隅,欲其美观,而以膏血殉之,非长策也。”
    壁橱的设计:“壁间留隙地,可以代橱,此仿伏生藏书于壁之义,大有古风……东南西北,地气不同,此法只宜于西北。”
    床帐内设托板:“床帐之内,只设托板,以为坐花之具,而托板又勿露板形,妙在鼻受花香,俨若身眠树下。”
    由上可知,清人李渔的创作思维非常活跃,创新立异之举比比皆是,实在是一位多才多艺之文士。
    《长物志》的书架设计,也有明确的实用为首的观点,因地面潮湿,要求书架的“下格不可置书,以近地卑湿故也,足亦当稍高”。
    另如滚凳,乃是“以运动为妙”。
    《考盘余事》的便携旅游家具,更是以实用为本,叠桌、叠几、提盒、衣匣等,皆为文人访山问友之便。还有可藏三四十件文具和什物的备具匣。
    《格古要论》的琴桌设计,取中空发响的郭公砖,更是出于音响效果——功能第一的设计意图。
    《遵生八笺》的欹床、二宜床,其适应文人需要的实用观,更是不言而喻。

    (三)古雅论
    古雅就是以古为雅,以朴为雅,追求自然天成,追求质朴之风,反对繁雕缛饰。特别是明代的文人,以古雅为审美标准的言论,处处可见。
    在家具用材方面:推崇自然天成的朴素美,《格古要论》说,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其花有鬼面”,瘿木“花细可爱”。《博物要览》也赞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影木“木理多节,缩蹙成山水、人物、鸟兽、花木之纹。”作者还特别介绍了他所见的一只影木桌面,因其材美而被誉为“满架葡萄”。
    对于石材的“上品”与“下品”,也是爱恶分明。《长物志》说,大理石“白微带青,黑微带灰者皆下品,”“天成山水云烟,如米家山,此为无上佳品。”《博物要览》说,大理石“白质青章成山水者名春山,绿章者名夏山,黄纹者名秋山。石纹妙者,以春夏山为上,秋山次之。”
    曹明仲介绍他所得的几片永石“其山水人物鸟兽,俨然如画,皆出自然。”并将此石“嵌作春台屏风”。又说:“今又见金陵朱士选侍郎家,有一大屏风”,因为是“以药咬成”“以刀刮成”,所以“反不好看”。
   《格古要论》说,土玛瑙石“胡桃花者最好”。
   在家具的造型、装饰以及室内陈设等方面,明确追求古雅之风,如:
   斋室几榻“必古雅可爱”;
   形如小鼓,四角垂流苏之坐墩“精雅可用”;
   倭人所制之台几“古雅精丽”;
   有古断纹之榻“自然古雅”;
   无脂粉气,有古漆断纹的佛桌“自然古雅”;
   方桌须“大方古朴”;
  “宋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
   相反,如追求雕琢,斧斤外露者,则为不雅或俗式。如:
   书架“方木竹架及朱黑漆者,俱不堪用”;
   书桌“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
   方桌“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
   几若是“雕龙凤花草乃为俗式”;
   榻若用“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认为“徒取雕绘文饰,乃是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

      

 图35                         图36

      

 图37                           图38

    综上所述,文人,特别是明代的文人,对于家具情有独钟。在家具的造型、装饰、用材、室内陈没等等方面,大都是推崇自然古雅,反对繁雕缛饰。这些理论和观点,在存世的明代家具中,俱可得到印证。下面介绍几件明代家具,以供参考。
   图35是明代的掐子花裹腿杌凳。
   图36是二屉桌。
   图37是圆角柜。
   图38是四出头官帽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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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美珠
连天红 家具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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