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床具已规定合适高度 还有一点,明清家具已规定了合适的高度。比如椅凳坐面高度在40~50厘米之间,大体与人的小腿高度相符合。大型坐具,因形体比例关系,座面较高,但必须有脚踏相配合,人坐在上面,双脚踏在脚踏上,实际使用高度(由脚踏而到坐面)仍是40~50厘米之间。桌案也是如此,人坐在椅凳上,桌面高度基本与人的胸部齐平。双手可以自然地平铺于桌面,或读书写字,或挥笔作画,极其舒适自然。两端桌腿之间必须留有一定空隙,桌牙也要控制在一定高度,以便人腿向里伸屈,使身体贴近桌面。椅背大多与人的脊肯自然特点设计成“S”形曲线,且与座面保持100~105度的背倾角,这正是人体保持放松姿态的自然角度。 床要稳当牢固。业内普遍认为,一般来说床沿高度以45厘米为宜,或以使用者膝部做衡量标准,等高或略高1~2厘米都会有益于健康。另外,床的健康高度,还可通过褥面距地面高度来测算。标准是46~50厘米。这是因为坐椅的健康高度为40厘米,坐在床上时,46厘米的床褥距地高度受压后刚好约40厘米。过高会导致上下床不便,太矮则易受潮,容易在睡眠时吸入地面灰尘。看来,现代床具的健康高度标准,早在明清时代,就由皇帝们制订了出来。 现在的明式家具时指明代中叶至清代康熙中期的作品,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