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山大地震》看影视捆绑营销(2)

2010-04-08 09:12 来源:慧聪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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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将捆绑营销进行到底。在广告宣传时主推电影,在新闻传播时附带宣传一下同名电视剧。这时营销传播的目的,就是让观众知道电影什么时候上映,这是传播核心;同时还有电视剧,随着电影放映结束后上映。当然还要搞清楚,前期广告投放的目的是传播电影上映的相关信息,不要放入太多内容,简化传播。

    二是线上、线下推广相互结合。关于电视剧的信息只用新闻报道还不够,需要做三个工作:一是首映典礼时,介绍一下电影与电视剧的关系、亮点及卖点;二是电影上映时,在各大影院的平面及视频广告中插入该电视剧的播出信息;三是精选部分影院,随购票赠送消费优惠券,此券为商家赞助,背面广告即可宣传该剧。此阶段的宣传目的是将电影与电视剧关联起来,并突出电视剧的差异点。

    三是广告植入提前进行。该剧的广告开发始于电影,告诉商家,你的广告不仅能在电影当中植入,而且还将在电视剧中实现更完美的植入,将两次植入打包,收取一个优惠价。

    当然,电视剧有时长优势,容易解决植入的次数和深度。这里,建议广告植入时紧扣故事情节,不要硬套,否则会影响观感,春晚小品《捐助》就是前车之鉴。

    四是衍生产品紧随其后。如书籍、光盘、音乐、游戏、服饰及旅游等产品,开拍后就得着手开发。在电影热映之时,相关产品就投入市场。一定要把握好时机,根据各个产品属性的不同,推广的方式和方法也有差异。比如体验游、遗址公园可以随着电影和电视剧的上映同期对外开放,电视首播时可抽取幸运观众获得免费体验游等。

    将热门电影改编为电视剧,或将热门电视剧改编为电影,这以后会比较普遍,说明影视剧的发展更市场化,也更注重观众口味和市场效应的双丰收。

    影片口碑给导演、演员、编剧、出品方等带来品牌价值的累积和提升,同时也将放大文化品牌价值,延伸产品,延长影视品牌的生命周期。最后预祝《唐山大地震》过4亿,也愿我们的影视娱乐品牌发展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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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连天红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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