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秒杀”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历史的长河中找到现实版“秒杀”的影子。那就是商鞅变法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尺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因为这太容易了,很多人围观但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这时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淘宝网开创“秒杀”的先河,这是一次成功的网络事件营销,对淘宝网而言通过秒杀不仅可以“立信”,更重要的是通过“秒杀”活动可以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并剌激消费。网民的关注与剌激消费只是表象,“立信”才是本质。“立信”可以使淘宝网的品牌价值进一步得到提高,“立信”可以使淘宝网的信誉得到巩固和提升,同时良好的信誉是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的根本。那么对企业而言,“秒杀”带来的是知名度与美誉度,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虽然“秒杀”是快速建立品牌、快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一种手段。但并非所有的企业,所有的行业都适用,比如宝马汽车,宝马汽车做“秒杀”,会让人将宝马汽车与“秒杀”的价格划等号,同时也会对品牌产生不可预料的伤害。虽然宝马汽车8分钱的“秒杀”事件引起了诸多的关注,但最终受益的是活动组织者,而宝马汽车早已沦为活动的配角,充当了此次网络“秒杀”活动的道具。
秒杀最容易引起争论的就是诚信危机,若活动方不守诚信营私舞弊,或被人怀疑和诬陷,将直接影响“秒杀”的标的物品牌,所以知名品牌应慎用“秒杀”。同时“秒杀”的价格与标的物的差价越大,其传播的效果就更加明显,新闻性也就越强,网络事件营销的价值也就越大,所以若标的物价格过低的商品做“秒杀”将只能获得“降价促销”的效果,而不能达到“立信”的目地。
通上以上我们不难分析,“秒杀”只是淘宝网的一次网络事件营销,而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促销活动,所有参与“秒杀”的产品都只是本次活动的道具。这次事件对淘宝而言已经圆满结束,淘宝网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但却仍有许多商家认为这才只是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