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愈发觉得人的心理是很奇妙的,更坚定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研读一下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我现在的阶段属于自我揣摩,也就是换了我怎样更能接受这件事情。在专卖店的工作过程或许大家也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情景模拟: 顾客看中了一套紫属花梨木的圈椅三件套,标价4403。可这个三件套是其他顾客的订货,好说歹说,惋惜了半天,顾客终于同意订货,等两个月的时间,然后迅速下单写合同。由于紫属花梨是新品种,净重量表的重量比实物多出一大截,写完合同一看,合同的金额为5379,比实物多了近1000元。拿着合同和顾客解释,我们是多退少补的云云,顾客不能接受,多太多了,下次有现货的时候我们再来买吧。 其实这个例子里差1000还不算多,我们还碰到过两把红酸枝的靠背椅订单价比实物多了上万元的情况。但对于净重量表的参考重量和实际相差过大这件事情,我们已经向上反应了,厂里面也回复我们说将在近期重新调整净重量表,但是在新净重量表出来之前我们怎么办?我个人觉得选对时机向顾客解释这件事情很重要。 我个人自我揣摩后认为,如果在客人准备订货的时候,我们没有写合同之前向顾客说明,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要好好的解释)我们的订货重量会比您看的实物会重,不过我们是多退少补的等等。如果顾客接受了,我们再给顾客报个价,循序渐进的让顾客接受,顾客接受之后再写合同。就我个人感觉准备写合同前事先告诉我情况比拿着合同来签字让我交钱的时候再说明这件事情更容易让我接受,也就是选择“事先说明”可能对于我来说更有效,更有利于促成签单。
昆明居然之家店 王亭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