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和帐构(2)

2010-04-01 08:14 来源:中国红木艺术家具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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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官员或平民使用的帐规模较小,也就是斗帐,形似覆斗,常作盝顶或四角攒尖顶。这种类型的帐构,在洛阳涧河西岸的一座大型砖室墓里获得过一组铁质实物。全组共9件(图二),其中一件刻有“正始八年八月……”铭文(图三),说明这是曹魏时的制品。这组帐构系由垂直或斜交的圆铁柱构成,每节铁柱各长16厘米,直径4厘米,柱端都有可供帐杆插入的圆銎,这和前述的剖面方形的战国或西汉的铜构有较大的区别。其中四件是由互相垂直的三柱构成,它们是用于帐底四角的。另四件除了三向垂直的三柱外,再向上斜伸一柱,与相对的垂柱形成109度角,它们是用于帐顶四角的。最后一件由下斜的四柱聚成尖顶,顶下中央镶一铁饼,用在全帐顶端。经复原以后,可以看出是一具四角攒尖的斗帐帐构(图四)。同样类型的铜帐构,在河南巩县曹魏窖穴内、南京通济门外的南朝墓中和辽宁朝阳袁台子东晋壁画墓中发现过。巩县窖穴中的铜帐构,只存4件,与洛阳出土的铁帐构相同。南京通济门外发现的也只有5件,铜柱的直径4.3厘米,其中4件是用于帐顶四角的,另一件是用于顶端的。值得注意的是所有5件铜柱交角向帐内的里侧,全饰有造型优美的圆形莲花图案镂雕装饰。这种斗帐在魏晋南北朝时相当流行,墓室壁画中常可以看到它的形象。例如东晋永和十三年(即升平元年,357年)下葬的冬寿墓里,有冬寿夫妇二人分别坐在帐中的画像,都是方形攒尖顶的独坐斗帐。帐门中开,掀起的帐分向左右两侧缚在帐柱上,用朱绦系结。在帐顶端饰有大朵仰莲,四角也都安有莲花并垂饰羽葆流苏(图六)。两帐不同处,仅是冬寿坐帐角上饰含苞未放的莲蕾,而冬寿夫人的坐帐角上饰已开放的莲花,同时她的坐帐外表在素白的地子上满绘朱红纹饰,纤巧美观,可能模拟着漂亮的锦绮等丝织品。辽阳上王家村晋墓右壁也有墓中主人坐在帐中,旁有侍立小吏的画像,所坐的帐也是攒尖顶的斗帐,帐色朱红,其坐床后侧的屏也是朱红色的。综观全帐,其形制和冬寿墓壁画接近,顶端亦饰大莲花,帐角置金龙,龙口衔着下垂的流苏(图七)。这些例子,与前引文献所讲石虎、桓玄所用帐相符,同时也说明魏晋南北朝时期,帐上流行的装饰,是莲花、金龙和流苏。至于一般人使用的帐,规模更小,是简朴的斗帐,邓县彩色画像砖墓中有一砖上是老莱子娱亲图,两位老人就坐在张有斗帐的床上(图八)。 

    综合以上所述,可以大致看出古代的帐有以下特点:首先,帐是从属于床的,由于床的平面形状一般是长方形的,用时又多横陈于室中,这就决定了帐的平面一般也是长方形的,帐门开在床前侧横长边方位,可以从中间分挑向两边,然后缚系在两侧的帐柱上。有的床平面是方形的,所张的帐自然也是方帐。其次,帐需用帐架支张,通常是用木架,有的在木架交接处加施金属帐构,帐架主要靠床四角竖起的四根支柱支撑。至于各种帐形制方面的区别,除了规模大小不同外,主要表现在顶部的结构方面,较大的帐多作四阿顶、盝顶或平顶,较小的帐一般是四角攒尖顶,也有的是盝顶。最后,在阶级社会中,帐和其他用具一样,体现出森严的等级制度,华丽的锦帐不是一般人可以自由张用的,晋朝即明令规定锦帐为禁物,六朝时仍如此,据《宋书•礼志》,锦帐与织成衣帽、纯金银器等皆为禁物,连“诸在官品令第二品以上”的官员,都不得使用。六品以下官员,连绛帐也不得张设。至于“骑士卒百工人”,因身份低贱,因而不得施帐。对于王公官员使用的帐构,也有限制,刘宋孝建元年(454年)就曾规定诸王子所用“帐不得作五花及竖笋形”。在那时期,官员们也很注意,唯恐在器用方面僭越而受罚,例如曹操当时就“恐嫁娶之僭上,公主适人不过帛帐,从婢十人而已”。   

    隋唐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技术的进步,中外文化的交流等等,室内陈设有了新的变化,开始出现桌、椅等新式家具,床逐渐失掉了原来的多种功能,降为只是供人寝卧的家具。从属于它的帐,也同样从殿堂衙署等处消失,退而变为只是卧室内的用具了。直到现代新式卧床普遍使用之前,明清的旧式木床上还是悬挂帐子的。小说《红楼梦》中贾母看到薛宝钗房中的陈设后,让鸳鸯给她更换帐子的故事,正是当时官僚家庭中床上悬帐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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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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