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自始就与建筑相伴相生,相互关系密切。杨耀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中指出:“在人类社会中,自从有了盖房子的活动起,就有了做家具的活动”。家具和建筑在发展中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同一时代家具与建筑的相互影响,是密不可分的。建筑技术和风格影响家具的发展方向。历史上家具的发展,无论是结构还是造型都与同时代的建筑相关联,正如家具史学者所说:“家具式样是由建筑形式演变出来的”。 1 家具形式的建筑化(表1) 1.1 建筑造型对家具造型的影响 中国木建筑由柱网梁枋所组成的框架来支撑起屋顶,中国古代家具沿袭了建筑的这种结构体系,以至有时有的家具看上去就好似缩小了房屋,有“梁”有“柱”,间架清晰,而“柱”和“梁”反映到家具上正是传统家具的主要构成元素:立脚和横枨。这种做法和式样完全是仿效建筑的梁柱,如中国木建筑的柱多为圆形,则家具不论桌椅其腿足也常为圆形,即便为了足间横枨的连结,也只是在内部做成方形,而外部轮廓仍给人以圆形的视觉感受,正是所谓“外圆内方”,可见家具对建筑的直白忠实的模仿。 中国古建筑圆柱有侧脚收分的特点。“侧脚”是让建筑最外围一圈柱子按一定程度向内倾斜,四角的柱子则倾斜45度,“收分”是让柱子的上端比下端略细些。家具的腿足也完全效仿了这样的做法,下舒上敛且向内倾斜,给人一种稳定舒展的美感。家具工匠在运用“侧脚”时还把其斜度和家具的式样、体态进行综合的分析,从细微之处表现出家具造型的不同气质和神韵。 建筑中梁枋和柱子之间的替木,既是一种加固的结构件,同时也是一种装饰。牙子,家具的立木与横木的交角处,采用的类似替木的构件,也叫“替木牙子’。中国传统家具中的各种牙子,正是建筑中的雀替在家具中的变体。 屋脊是建筑最高的轮廓线,而对于家具来说,椅子、架等家具的最高轮廓线就是搭脑了。搭脑除了简洁明快的直线型,还有一些流畅柔婉的曲线。如有的明式的灯挂椅、四出头宫帽椅,其搭脑中部略突,两边下滑,在端头又微微上翘,在另一个方向搭脑通过立柱后又微向后方及外侧弯转,在三维空间上形成了一条自然而流利的曲线,端头磨成圆头,给人以柔润而舒适的感觉。这种由高到低又反翘的走势中,不难看出与建筑屋顶轮廓线的惊人相似。在一些架类家具的搭脑端头常有一些云头、龙头或兽形的纹样装饰,如衣架、盆架、镜台,这明显是来源于建筑屋脊上正吻及仙人走兽等的装饰,只是所采用的形象题材与建筑有所差别。而且在建筑中,正吻、走兽等都是对功能构件的艺术化装饰,在实际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家具搭脑上的这些花饰没有了结构功能的作用,转化为纯粹的装饰构件了。 中国古代建筑从立面来说,主要分为屋顶、墙柱构架和台基三大部分,台基是整座建筑的基础部分。而对于一件家具来说,从所处的位置、所起的作用来说,与建筑台基相当的就要属托泥了。托泥就是在椅凳、床榻、桌案的四腿下端加方形或圆形的底框,使得四腿不直接落地,而落在木框上,常出现于有束腰的家具中。在南宋以后,托泥下又出现了似龟形的小足,这种龟足不仅使整体造型变得更加轻,又可起到通风、防潮的作用。另外家具束腰形态与须弥座的束腰相似,使我们不能不联想到家具的束腰上也是渊源于建筑的须弥座。 1.2 纯仿建筑式家具 纯仿建筑木构架做法的家具桌、椅中表现的最明显。家具最彻底的建筑化表现为建筑式家具,早在汉唐时代即有表现,家具造型模仿建筑形式。明代以后,家具中出现有架子床,架身带门围子,以柱承托床顶,床顶四周挂檐,仿效建筑造型。拔步床内空间分隔围合、有床门、围屏、前廊、桌凳、箱柜和灯具之设,完全仿照建筑而成,几乎就是一个缩小和紧凑的建筑空间,从结构到造型,都如同一座缩小的房屋。这种建筑式家具,是家具建筑化的极端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