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明要求学员们想想假如他们未曾看过这场实验,会对结果做出什么预测?假设共有4000颗珠子,其中3200(80%)是白珠,800颗 (20%)是红珠,则每天平均数 ,会不会落在某个特定的数字上,部分人大胆地推论:假如日产量是50颗,一段时间下来,红珠的数字应该为平均日产量的20%,也就是10颗。所以有人喊出了“10颗”。 戴明说:“你们错了。”戴明解释道,你们为什么说它会落在10呢,数据出现的是11.8、8.5、8.3、8.0的下滑趋势。说10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你们学习统计理论时,没有学到它的精髓,不知道如何利用。因为我们看到的平均数不是10,而是好像还要低些。既然如此,一定有某些变数影响整个过程。 戴明要求大家换个角度思考。戴明说:“红珠和白珠当然不同。你们知道红珠是怎样制造出来的吗?你先把它们都制成白珠。铺在桌上让它们自然晾干。将其中一部分浸在红色颜料中,然后再铺在桌上晾干。这样就有红珠也有白珠。红珠由于颜料而较重。但是,你们却告诉我, 会落在10,因为盒子里有20%是红珠。”戴明接着说:“勺子十分重要。我已经使用一号勺子30年了;我当年教日本工程师时就是用它。这支勺子每次平均可捞到11.3颗红珠,这是实验100次以上获得的数值。二号勺子平均可捞得9.6颗。今天用的三号勺子,平均可捞到9.4颗或9.2颗。” 最后戴明指出,假如我们所用的统计管制水准还算过得去, 就会固定在“某个位置”。我们会建立起一套可信度。假如我们现在就应该计划未来, 的数值大约可以说是9.2,但不能确定到底离这有多远。一定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才行。 通过这个实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实验本身是一个稳定的系统。在系统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工厂的产出水平及其变异是可预测的;事实上成本也是可预测的。 (2)所有的变异,包含工人之间产出红珠数量的差异,以及每位工人每日产出红珠数量的变异,均完全来自过程本身。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哪一位工人比其他工人更高明。 (3)工人的产出显示为统计管制状态,也就是稳定状态。工人们已经全力以赴,在现有状况之下,不可能有更好的表现。 (4)在考绩制度或员工评价中,将人员、团队、销售人员、工厂、部门排优劣顺序是一种错误的做法,特别是它对员工的斗志是一种打击。因为员工的表现完全与努力与否无关。 (5)简单以绩效决定报酬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工人的绩效如此低落,以至失去工作,完全是被工作过程所左右。 (6)工头给工人加薪或处罚,当作是对他们的表现进行奖励与惩罚。实际上它奖励与惩罚的是生产系统的表现,而不是工人的表现。 (7)这个实验展示了拙劣的管理。由于程序僵化,工人根本没有机会提供改善的建议。 (8)每个人在工作上都有责任去尝试改进系统以提升自己和他人的绩效。在工头的规定之下,他们无从改进绩效。 (9)管理者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事先已经固定了白珠的价格。 (10)检验员彼此独立,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11)如果管理者能与珠子的供应商协商,降低进料中红珠的比率,那是一个好消息。 (12)即使事先已经知道红珠在进料中所占比率(20%),也无助于预测产出中红珠占多大比例。 (13)管理者认定,过去表现最佳的三位工人,在将来也会有最佳的表现,这项假设并没有任何理论依据。 (14)领班是系统的产物。换句话说,他的思维方式应该符合管理者的哲学。管理者交给他的职责是生产出顾客需求的产品,而他的报酬依赖工人的产出。 (杨柯整理改编) 资料:戴明的漏斗实验 实验材料:一个漏斗、一粒可以很容易通过漏斗的弹珠、一张桌子,最好铺上桌布。 第一次实验:规则为漏斗位置不变。首先在桌布上标出一点作为目标,开始实验。将漏斗口瞄准目标点。保持这种状态,将弹珠由漏斗口落下50次,在弹珠每次落下的静止位置作标记。要求是将弹珠落到准确的一点上。 实验的结果是得到近似圆形的点集,范围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尽管漏斗口一直都是对准目标点,但是弹珠有时很靠近目标点,下一次却大大偏离目标点。 第二次实验:规则为反向调正漏斗位置。在每次弹珠落下后,调整漏斗的位置,让下一次的结果靠近目标点。即根据每次弹珠落下的静止位置与目标位置的差距,调整漏斗的位置,以弥补前次的误差。比如弹珠停在目标点西南30厘米处,就将漏斗由现在位置往东北移30厘米。 结果比第一次固定漏斗位置的结果糟糕。落点所形成的图形,其直径的变异度比依第一次直径的差异度大一倍。因此,依据第二次所形成的图形,面积比依据第一次所得的结果大41%。 第三次实验:规则为调正漏斗位置前先回归原位。允许每次弹珠落下后调整漏斗位置,但以目标点作为移 动的参考点。先让漏斗回归原位,然后按照落点与目标点的差距,把漏斗从原位调整到与目标点等距但相反方向的地方,以消除前次偏误。 这次实验的结果更糟。弹珠的落点变得更不稳定,幅度越来越大,偶尔有几次是幅度渐减,其后幅度又变大。 第四次实验:规则为瞄准上次落点。在每次弹珠落下之后,就将漏斗移到该静止点之上。 结果是落点向一个方向扩散,距离目标点越来越远。 通过上述四个实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次实验中的规则是所有规则中最有效果的。但人们对第一次规则不满,所以又进行了第二、三、四次改变规则的实验。规则改变的思路是消除落点误差,但结果会越来越差。现实管理中,用仪器测量零件,根据零件的误差进行反向调整,就相当于规则二;根据上月的预算执行差异调整本月预算,就相当于规则三 (防止核扩散、贸易壁垒、药物干预,都属于这一规则);由老员工来训练新员工,就相当于规则四(每生产一个产品都用上一个成品为样本也属于这一规则)。漏斗实验告诉管理者,对于系统误差的干预,只会增大下次的误差。比如,我们根据财务资料做出调整决定,所看到的资料就相当于上次的弹珠落点。正确的做法是,保持第一次实验的规则,改善系统。例如,这一漏斗系统可以做出两种改善:第一,降低漏斗的高度。效果很好,落点形成的近似圆形半径缩小。这样做无需增加成本。第二,改用比较粗糙的桌布。这样,弹珠滚动的距离就会缩短。成本只需一个桌布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