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傢俱的年代鑒定 明清傢俱的鑒定,最重要的內容是確定年代。目前,要準確鑒定明清傢俱製作的絕對時間尚有困難,但從總體風格、用材、品種、形式、構件造法及花紋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判明其相對年代還是可以的。 明清傢俱在用材方面,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因此,辨別木材是鑒定傢俱年代首先要注意的問題。傳世的明清傢俱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鐵力木等製作。然而上述木材在清代中期以後日見匱乏,成為罕見珍材。所以,凡是用這四種硬木製成而又看不出改制痕跡的.傢俱,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式 ( 包括明代及清前期 ) 傢俱原件。雖說此類名貴家 明清傢俱的附屬用材,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傢俱的製作年代。如傢俱上使用的大理石與巖山石和廣石有些相似,但前者的開採使用,遠比後兩者為早。此外,白銅飾件一般要早於黃銅飾件。凡有原配的白銅飾件,形制古樸,且銹花斑駁自然的傢俱,其製作年代一定較早。 明清傢俱的品種,往往與年代有密切的關係。有些較早出現的傢俱品種,常在清代後就不再流行。所以,除了極少數後世有意仿製的外,其製作年代不應晚於它們的流行年代。也有一些傢俱品種,出現的時間較晚,器物的本身,就很好地說明了它們的年代。如圓靠背交椅,入清以後已不流行,從 傢俱的形式是斷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傢俱的年代早晚,都可以從形式上的變化來判斷。如坐墩的形式,即經歷了一個由矮胖到瘦高的變化過程。凡具有前者特徵的坐墩,年代一般要早形體兼有矮胖、瘦高兩種。它們多為清中期以後的廣式傢俱,蘇州傢俱中也有仿製。在扶手椅中,凡靠背和扶手三面平直方正的,其製作年代大多較早。從羅漢床的床圍子形式變化來看,三塊獨圍板的羅漢床,要比三塊攢框裝板圍子的早;圍子尺寸矮的,早於尺寸高的;圍子由三扇組成的,比五扇或七扇組成的要早。凡圍子形式較早的羅漢床,其床身造法也較早。反之,則較晚。對於架格來說,區別它明式還是清式,主要看它的橫於後者。但也有一種四足呈如意柄狀的常見清式坐墩板是通長一塊,還是有立牆分隔。至於架格被分隔成有高低大小許多格子的多寶格,決非明式。它是清乾隆時期開始流行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