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0只,净重7.85吨,鳞片1.8吨,总价值高达1100万元……今年6月,江门海关成功侦破了一起海上特大涉嫌走私穿山甲案件,查获一艘渔船涉嫌走私进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数量之巨大,连身经百战的海关缉私警察都感到震撼! 在破获这起特大走私案的同时,海关部门同 时也揭开了一条从东南亚到广东的隐秘海外走私通道。目前,涉案的6名嫌疑人已被立案调查。 收到线报 “大鱼”将现 今 年3月份以来,江门海关缉私局通过情报经营,陆续收到线报,反映近期会有一条“大鱼”浮出水面。海关缉私警察经过进一步分析,发现珠江口水域、包括江门海 关管辖的上下川岛、崖门口水域,存在经海上偷运野生动物入境的重大可能,于是全面撒网“捕鱼”。 大网撒开之后,江门海关缉私局有 针对性地加强了海上巡查,静静地等待着“猎物”出现。 整夜行动 成功“捕鱼” 2010年6月5日, 江门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再次接到情报,“今夜凌晨时分将有一艘木质渔船偷运野生动物入境,估计在川岛附近海边交货……”海上缉私处立即将该情报传到正在 海上值勤的海关缉私艇。 经过一整晚的跟踪、锁定,6月6日0时20分,一艘木质可疑渔船进入川岛附近海域,被缉私警察一举拿 下。缉私人员清理船长卧室时,发现了一叠英文的载货清单,清晰标明这批货物共有多少箱,每箱内装多少只穿山甲,每只穿山甲的具体重量。经过海关缉私人员的 仔细比对,发现清单数据与走私货物的实际情况完全吻合。从最重10多公斤的成年穿山甲,到最小不足1公斤的穿山甲幼子,一共2090只。 经 审讯,走私犯罪嫌疑人初步供述,2010年6月,船长黄某等受人雇请,驾驶粤港澳流动渔船从珠海出海,先后到马来西亚与印尼一带水域的两个预定装货点过驳 穿山甲冻体和穿山甲鳞片,之后驾船返回中国,返航途经江门关区海域时被海关缉私艇查获。 在《国家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穿山甲是濒危物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