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纠纷案敲响红木企业诚信警钟

2010-12-16 14:02 来源:中国古典家具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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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一消费者欲购买全红木家具36件,总货款为28万元,并与家具企业签订家具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家具的材质为全红木家具,假一罚二。后经过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证实该全红木家具中含有边材,边材不能称作红酸枝或花梨木。在家具企业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消费者以家具非“全红木制品”为由,起诉要求家具企业双倍赔偿家具货款并承担鉴定费。2010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法院判决家具企业赔偿消费者56万元。这起打了三年官司的买卖纠纷案使红木企业诚信危机再次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诚信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企业发展之道。许多红木企业都打着“诚信经营”“诚信立业”的旗号。然而,利益当前,真正能够做到“诚信”的企业甚少。据悉,元亨利是国内第一个在家具行业承诺并做到终身保退保换保修的品牌企业,这种承诺让元亨利取得了良好口碑。元亨利董事长杨波表示,元亨利能有今天的发展靠的就是诚信和品质;事业是基石,诚信是堡垒,品质是品牌,这便是元亨利的文化内涵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可见,把信誉看得比金钱更重要的思想成了商业化时代红木企业的风向标。

    买卖纠纷案着实给红木企业敲响了诚信警钟,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曾说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有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除了需要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还需诚实、公正、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在竞争愈演愈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依靠弄虚作假,忽略诚信法规,这始终是和市场经济制度相违背的。美国学者福山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曾预言,21世纪是信誉的世纪,哪个国家的信誉度最高,哪个国家就会赢得更广阔的市场。诚信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要求,作为企业的立业之基,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也为了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实施诚信生产、诚信营销、诚信服务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必定赢得更广阔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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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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